对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向其本人财产支付补偿费用;不足部分,除单位担任监护人外,由监护人适当赔偿。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条_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_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