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胎的,夫妇二人分别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县、市,地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所在乡镇,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缴款不超过三倍六倍的社会保险费。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而生第二个孩子的;夫妇二人分别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县、市,地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所在乡镇,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缴款不超过三倍六倍的社会保险费。我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出部分之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二)超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按社会抚养费计算超生一个孩子的社会抚养费,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计算;

(三)重婚生一个孩子或有配偶者与另一个人生一个孩子的,对双方分别依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未达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孩子,或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生育间隔年限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至三千元的社会抚养费;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征收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五)避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非法领养子女的,应根据本条第1款、第2款、第3款的规定,根据收养子女的数目,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法规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按以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在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其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进行征收;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在居住的地方或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由第一次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确定。一方已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另一地不得再征收。

总而言之,我国属于人口大国,对于人口基数的上升是可以控制的,各个省市由于各种理由的规定各不相同,但超生罚款所占比例是一样的。所以小编建议,如果家中有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孩子,可以及时到计生办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后期出现孩子无法上户口等问题。

相关法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1条第1款,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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