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权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或者由法院判决决定,即,离婚时抚养权归谁所有。抚养权是一种权利,是权利不可任意侵犯。当孩子在离婚后去看望孩子时,这种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抚养权。若情节严重,甚至没有机会再去看孩子。
所以,离婚后不能带孩子去看望孩子。当孩子在离婚后去看望孩子时带孩子是一种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根据法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夫妻离婚后子女探望权和抚养权的规定,应依法予以处理。若离婚探视子女时将子女带走,则对方可诉诸法庭,请求中止探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