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无法辨认或控制其行为时造成损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没有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没有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由以上规定可见,首先,精神病人的行为导致损害结果是不是要负刑事责任,还是负多大的刑事责任,关键取决于法律标准,即辨认或控制能力的有无和丧失程度。
精神疾病分为严重精神疾病、中度精神疾病和轻度精神疾病。精神病人存在完全丧失认识或控制能力、部分辨认或控制力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丧失及辨认或控制能力下降等情形,各自承担的刑事责任也不同。其次,要结合他们在做某件事时的精神状态,有些精神病人是间歇性的、时好时坏的,关键要看他们在做某件事时是否发病。我国民法中还明确规定了精神病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精神病患者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也不能免除民事责任,其监护人应承担民事责任,精神病人有财产的,应当向其支付赔偿费用。可见,刑法意义上的精神病只是医学精神病学中极小的一部分,也就是影响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一部分。所以无法简单地得出“精神病人造成伤害结果一概不负刑事责任”这样的结论。判定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免除,还取决于是否在发病期间犯下了罪行,精神病人的精神状态及其行为能力、责任能力也要找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不是精神病人犯罪就免责。对精神病患者犯罪,根据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判决。
第22条(2021.1.1生效)《民法典》第22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无法完全辨认其行为的成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行民事法律行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合法代理人同意,但能够独立实施纯粹获得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对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他人损害的,支付对自己财产的补偿;因精神病人处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状态,所以如果他犯下了罪行,虽然不能免除责任,但也可以从轻处罚,对于那些利用精神病人犯下罪行的,此时精神病主体就会受到很严重的处罚。因此,司法机关在审案时,必须对罪犯的精神状况进行判断。还有网上律师,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