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公款罪量刑: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出,数额较大,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从事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判处三年至十年徒刑。对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贪污数额巨大的,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将用于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职员,利用其职务之便利,侵吞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的,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从事公务的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人员,有前款行为者,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从事非法活动的,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不还,构成挪用公款罪,最多五年监禁或监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贪污数额巨大的,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将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