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无法探访。由于案件仍在侦查.审诉.审判阶段,为了防止串供.反供,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根据法律的规定,是不允许探访的。2.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探访(这种情况极其罕见)。但须经办案机关同意,经公安机关批准。有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第28条规定:“被拘留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由公安机关批准,可与近亲通信.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实施细则》第43条规定:“罪犯与其居住在领土内的近亲通信,要得到办案机关的同意,接见者,应征得县以上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主任同意」「与港澳台或外国近亲联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3.被羁押人员做出有效判决后,即可进行探视。

各地区的要求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要求法院下达执行通知后,方能面见。你得跟当地的拘留所联系。4.在侦查期间(一般说来,从被拘留后3个半月内进行侦查),除办案机关外,任何人都不得透露案件。在调查过程中可以委托律师,但此时律师只能对被羁押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无法了解案情。5.羁押期间,羁押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由移送审查之日起,家属可聘用在押人员律师,通过律师会见在押人员并查阅档案,了解具体案情,然后告知被押犯的家属,这样做是合法的。被批捕后,犯罪嫌疑人一般都被关押在派出所,或者是拘留场所,因为此时案件依然处于搜集证据阶段。因此,在被逮捕后,家属即使是向审理此案的司法机构提出要求,也不能探视已被捕的犯罪嫌疑人,以防止类似串供等行为的发生。

相关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