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需要明确的是,征地补偿的标准并不是统一的,而是地方政府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结合本地的实际来进行制订的。国家为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对相关的土地进行征收并开发利用,有关征地补偿的相关认定,需要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法律标准来进行认定,避免出现违法犯罪的行为。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章丘市征地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征地补偿专项资金,自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在补偿材料完善后,由市财政局负责一次性将土地补偿安置费拨入在各镇(街道)所设置的被征地单位专项资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