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们的法律,
(一)犯罪后自动投案,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自动投案后,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是现行刑法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罚的原则。但是。
鉴于其性质、自首人的主观恶性、自首的早、晚各有不同,因而规定了“可从轻或减轻”。
(二)犯罪后投案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