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一方按揭的,离婚时,通常属于夫妻双方持有的那一方,所以,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增值,作为共同财产,核算出来后,给对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2.结婚后按揭还贷,如果是共有权证,不管谁有一套房,都要给对方一半的补偿款。此补偿费指现行市场价格,减去未偿还贷款后的净值。拿到房子的一方,自己去还后面的贷款。
3.结婚后抵押贷款,但房本写在一人名下,那就往往倾向于判给持有者一方拥有,而另一方只接受赔偿。理由就是这样做,因为它容易实施。若将裁决交给对方,则需要进行变更登记,在贷款未还清之前,银行通常不会同意变更,因为这涉及到新业主能否继续偿还贷款的利益问题。这当然不绝对,但的确是影响裁判的因素,非挂名一方,最好先到银行了解下变更过户的条件,再和法官沟通,这样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4.只有合同,才能获得房产证。这样的问题,只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法院不理,等拿到房产证后,再进行另外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