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是指婚前已付清购房款,而该房屋属于婚前购房一方所有。
2.具有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婚前一方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孩子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除外。一方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