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证若只写出男方的名字,法律上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写出双方姓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如写男方姓名,房屋首付款归男方个人所有,婚后还贷,男方父母归还的部分属男方个人财产,丈夫本人还钱的部分属于父亲的共同财产,离婚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应赔偿女方婚后还贷部分,与婚后房屋增值部分赔偿;如是二人姓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3.如果是男方的名字,房屋首付由男方个人所有,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要补偿女方婚后还贷部分和婚后房屋的部分补偿;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则由男方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