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应该有婚姻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明确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应当写明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分割理由。

4、明确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以及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5、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故对于这个方面双方是如何处理的,应当予以写明。任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明显不公平的协议都有可能是无效的,若是在协议之中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或者是有违反法律规定的现象,那么该协议也是无效的。在签署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需要避免此类无效的情形发生。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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