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们的法律,如果父母或母亲没有在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那么他们有权探访孩子,另一方有义务帮助孩子。
执行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暂停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