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安机关报告。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及其收入,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没收上述犯罪的违法收入及其收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欺诈犯罪收入及其收入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上述犯罪收入及其收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五年以上二十以下洗钱金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年以上二十以下洗钱金额的罚款:(一)提供资本账户;(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账单、有价证券;(三)协助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转让资金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入境外的;(五)以其他方式隐瞒犯罪收入的来源和性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二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三条

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