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期是指从夫妻登记结婚的日期到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一段时期。从夫妻一方取得效力的那一天开始,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其内容不仅包括结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还包括登记后仍未同居、夫妻在婚后分居期间、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准予离婚姻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效期间。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从领取结婚证的日期开始,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二、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认定为事实婚姻的,自同居之日起,即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三是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男女未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男女双方按照婚姻法第8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从双方都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登记条件时起算。夫妻分居或离婚判决未生效期间,仍然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四、婚约或订婚期间,婚姻关系不会继续存在。
一般而言,婚前所购买的物品,如果是一方付款或由一方父母支持购买,则属于婚前个人所有财产,婚姻婚姻中不得分割,除非双方有任何约定或有赠与行为,要理解它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