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夫妇在婚前购买的汽车没有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配偶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的财产。我们所说的婚姻存续期间,是指婚后至一方死亡或离婚前的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了约定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有同等的权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财产的处置需要得到配偶的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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