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只要采取法律手段就有可能无法查清,在不知道对方财产是否存在的情况下,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可提供有关线索,如转移、转移、隐匿、夫妻财产等,可在判决时少分或不分转让,出售,隐藏了这部分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