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在五年内不得买卖房屋。这项法律规定,安置房屋在五年内买卖房屋,即属非法。因此,即使在五年内都不能买卖。

2.由于安置房各市地政策不同,因势利导,因此这些规定也并非硬道理,对于安置房,这种买卖行为,国家不允许进行,换言之,是违法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转让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于公证处,也不能做,到时房子还是卖方,如果人家反悔,多把房款退还你,再或搭你点利息,但愿一旦发生纠纷就麻烦了。

3.政策规定,未住满5年的住房不得以市价出售。所以,确需出售此类住房的业主,其销售价格不得高于购买时的单价,且只能卖给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或者被有关部门收购。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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