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遇到非法侵犯的威胁时,以正式书面要求地方警察保护,并保留送达回执。
2.一旦受到侵犯,立即报警求助。
3.要求在受到侵犯后进行调查,并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
4.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适当时间向法院提起。警察行政不作为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行使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的法定义务,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提起诉讼,并向行政机关提出。由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而遭受侵害,有权要求赔偿。
在第二条中,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就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个人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时,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三)非法征收;(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最高法院在《关于公安机关未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批复》中明确指出,「因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造成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损,应负行政赔偿责任。5.诉讼不是一种手段,通过诉讼推动争端的解决,获得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