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拆迁安置住房一般分为两大类: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类房产虽然为个人所有,但在5年内取得所有权后不得上市交易。2.由于房地产开发等因素导致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与市场价格相比)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类商品住宅与普通商品住宅相比,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不受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