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方有过失的部分,应由法院法官具体裁量,无过错的一方也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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