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收费办法,对离婚案件争议标金额低于1万元的,法院收取诉讼费用50元。但如果涉及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法院要收取1%的诉讼费用。自然,许多律师在立案时,出于对案件方向的不当把握以及为当事人省去开支的考虑,都会把有争议的财产数额控制在1万元左右,从而在立案时少让当事人交。但若法院决定处置该物业,则一般会要求该当事人补缴相关费用。
而一旦告知原告补交诉讼费用,通常意味着法院有更大的可能被判决离开,当事人也愿意掏钱。最后,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分得多少财产,由双方共同承担诉讼费。对纳在婚前所获财产,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在申请财产冻结时,将不会产生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法庭必须首先核查财产的从属情况,因此,在案件审理的前期,就连私人财产也有被冻结的可能,它目前无法使用。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