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50元至300元。对财产分割未超过200,000元的,不另缴;超过200,000元的,按0.5%缴纳;我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价格由政府制定。
律所与客户商议律师费,主要考虑费时费力、法律事务的难易度、委托人的承受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及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及工作水准等。因此,各地的律师费用都不一样。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律师费用基本在5000元左右。另外,考虑到具体案例,将按照房产标的的大小再收取1%-5%的费用。但是要注意,对于律师承办的婚姻,继承案件中,风险代理是不允许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