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血亲是指父母的孩子、祖父母外的祖父母和孙子女以及外孙之间的血亲。
三代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三代以内的亲缘关系。
其中包括伯伯、叔、姑、舅、姨、侄女、侄女、表亲、姑姑、表姐、表弟等。这些亲兄妹都是旁系血亲。
这主要是因为考虑到医学、人类学等领域的优生优育。经过漫长的历史进化过程,人类逐渐意识到近亲交配易导致物种退化甚至灭绝。
人与人的两性关系的发展表明,亲缘、近亲、近亲通婚,易造成后代畸形,直接危害民族健康。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