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包括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名字.性别.出生年月.国籍.国籍.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结婚时间.生孩子的数目.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如果没有离婚分割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离婚后,未成年和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与哪一方生活在一起,抚养费如何支付,支付多少。不与子女同住一方对子女的探访时间和方式等。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配。
5.一方有困难的另一方实施经济援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住房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住房问题如何解决。
6.在离婚损害赔偿方面。重婚,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有配偶同住.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7.违约责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包含以上内容,当然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写,比如离婚没有过错的,对离婚损害赔偿不作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