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不动产隐匿的方法有:

1.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住房登记在一人名下。

2.擅自隐瞒拥有不动产的情况。

擅自将房地产买卖转让给另一个人。

4.用别人的名义购买住房。

突破:(1)由于财产的巨大价值,一般当事人一般都不会将财产以一般朋友的名义购买,而大多是以父母兄弟的名义购买。所以,如果一方不够宽裕的父母或兄妹拥有大量财产,这也是可能存在的,根据这一点采取相应的策略,或许能有所收获。

(2)根据资金来源的交易时间确定资金来源。能够查询到一方名下的资金流向,在确有把握的情况下,查询房地产公司汇款的具体银行,也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益。

(3)注意收集购买房产发票或纳税凭证,注意彼此的业务往来,以便查询是否存在以房抵帐、与配偶关系密切的近亲本无法购买房屋但又神秘地迁入新居,查询其房的产权人,了解有关信息。有些人预谋离婚,在办理手续还没开始之前,其实已经有了财产转移的行为。自然地将夫妻财产转让,并不一定是消极减少,那种通过负债的方式,增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实际上也是一种夫妻共同财产的减少。所以,在实践中,为了防止另一方在可能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还需要更多地注意对方是否有恶意增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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