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程序不同。具有自愿性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持有相关证件,到民政婚姻登记处去办理协议,也可由双方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也可由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区别在于民政部门发的是离婚证明,法院发的是调解书,法院的调解书相当于“离婚证”不需要去民政部门再领取离婚证明。只有民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其他单位只能调解不能调换;
2.性质不同。从内容上看,包括三大内容,分别是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在这种情况下,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用、教育、医疗等费用。另外,也包括了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探视的权利和保障;财产和债务的处理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如何清偿共同债务等。离异是一种混合契约的性质。但是,离婚协议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采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数据通信和电子邮件等,我国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即与民商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区分;离婚协议中的离婚部分不能更改.撤销这与民商事合同一样,可以变更.撤销不同。
3.效力差异。注册离婚协议与诉讼离婚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无论涉及人身关系,都不能直接执行;登记离婚协议和诉讼离婚协议的债务;不能对抗第债权人,"一方离婚协议或法院的判决.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做出了处理的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男女双方支付夫妻共同债务。"登记离婚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立即生效,子女和财产关系部分在离婚时生效,离婚证由民政部门出具后生效;诉讼离婚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离异.立即生效子女和财产关系;登记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关系,不得以一方未按照登记离婚协议的内容履行义务,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但需要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诉讼离婚协议的财产关系,一但履行期限一过,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注册离婚协议和诉讼离婚协议均不能上诉,不能提出申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