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审理案件的一般原则为原告为被告,也就是说,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离开住所在一年以上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超过1年的,被告人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无固定住所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为军人,在一般情况下,应当由被告所在的单位团以上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在监狱或者劳动教养的,被告人在其居住的地方,一般由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在劳动教养满1年,被告人被羁押在监狱或者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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