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领了结婚证,就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但是,两人登记结婚后,并没有在一起生活,没有建立感情,这与普通的夫妻关系有些区别,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方诉求解除婚姻关系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规定: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以及第5条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这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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