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持以下材料(1、双方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5、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3、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