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从诉讼程序角度而言,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即诉前准备和诉讼本身。
(一)诉前准备是指在起诉前做好起诉的文件准备、委托律师准备和证据准备。
(二)诉讼本身主要是指起诉后的立案、签收法律文书、开庭前后调解、开庭调查及辩论、和法官进行沟通等工作。
(三)诉前的准备工作要针对自己的目的进行,如果自己想协议离婚,就咨询律师怎样尽可能实现协议离婚这一目的,如果自己认为无法协议就咨询律师怎样起诉离婚,目的不同,准备工作就不同。
就起诉离婚而言,要准备好的文件包括:
(1)证明身份的身份证、对方的身份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