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偶一方提出离婚请求,但对方不同意离婚;

(2)双方自愿离婚,但在抚养子女、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方面不能达成协议;

(3)双方均同意离婚,但一方未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因劳教、劳教而不能亲自办理离婚登记;

(4)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妇的名义同居,并在法律上承认的事实婚姻。

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当事人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