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婚前购买房子时,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婚姻一方父母出资,财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屋。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认定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分割后,未经登记的一方可以请求分割该房产。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子。房产无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要根据财产分割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