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办理房产证,是指开发商恶意违约,导致购房人未按约定日期或规定期限获得产权证书,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可携带起诉状、房屋买卖合同、购房银行帐单流水等证据,到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一般而言,发展商应于交付使用后60天内,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由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材料。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