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在犯罪事实的证据。第三,对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证据确凿,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已发生犯罪事实的证据;二是对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证据已证实。罪状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所犯下的数种罪行之一。

(2)嫌疑犯可处以高于监禁的刑罚。

(3)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还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的发生,而且必须逮捕。检察机关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意见的,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收到不批捕通知书后,是否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决定。延长阅读:取保候审期限期满后如何处理取保候审需要支付的费用?羁押检察院不起诉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相关法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即犯罪嫌疑人多次作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其主观恶性、犯罪习性表明其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以及有一定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已经开始策划、预备实施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即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或者案发后正在积极策划、组织或者预备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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