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对被拘留者,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羁押三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例外情况下,提请审议的批准期限可延长一至四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主要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到30日。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天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并及时向人民检察院报告。
对应当继续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或者监视居住。所以,最长的刑事拘留期限是37天(包括逮捕的核准期限),总而言之,检察机关已经决定不批准逮捕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已不再可以继续羁押嫌疑人,但是,不管是不是有罪或无罪判决,即使检察院不批捕,也不能绝对地说当事人一定没有构成犯罪。延读:不予批捕是否等同于不予起诉刑事拘留后被批捕大概多久会到法院宣判刑事案件没有批捕就可以判刑吗?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