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年青的父母不抚养孩子是不合法的,我们《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养育的孩子,另一方承担一部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协商解决;没有达成协议,由法院裁定。无直接扶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者应占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一般不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给付的比例。如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其财产可以折抵子女抚养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赡养子女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降低以上比例。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