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在正式批捕以后又被取保候审了,唯一的可能性就是超期羁押了,因为犯罪嫌疑人也不可能是在批捕以后的情况下怀孕或者突然生病了,如果不存在超期羁押,批捕以后的取保候审是不太可能的。延伸阅读:挪用资金罪的共犯量刑是怎样的挪用资金罪无法偿还会怎么判刑?单位员工个人挪用资金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