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之后也可以进行批捕,保释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结束或不会被判刑,至于是否可以重新批捕,还需要司法部门对具体案情进行判断。保释适用对象:(1)可以实施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2)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实施保释并不会造成社会危险;(3)必须进行逮捕,但由于患有重病或正在怀孕,哺乳期妇女,不宜逮捕;(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侦查期间予以拘留,初审、初审、终审期限,需要继续审查、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