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子女在办理户口时无需变更监护权。如夫妇离婚,要变更户口,一般夫妻可协商,如需变更户口,可改为无变更抚养权,若夫妻无法协商,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情形如下:第一类:如果双方同意更改监护权,并且对子女生活有好处,可通过变更监护协议进行变更公证。为办理此种公证,贵方须提供以下资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离婚协议;
(2)户口簿和子女出生证明;
(3)修改托管权协议草案。二类:一般经协商后由双方变更子女监护权决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费用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需要变更扶养关系的,(1)与子女同居的一方继续抚养因残疾而因其子女患重病或不能抚养子女;(2)与子女同居的一方不承担支助或虐待儿童的义务,(3)与孩子同住或同住对儿童的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利影响;(3)十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愿意彼此生活,另一方具有扶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变更。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劳动对其实施犯罪进行再教育、逮捕、监禁或在海外长期得不到直接支持。
在离婚之后,如果一方提出要改变抚养子女的抚养关系的要求,或长大后能够承认和建议与对方共同生活的,应分别提起诉讼。离异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申请并不涉及原来离婚案件,也不涉及原来离婚案的判决和调解协议的修改,而是涉及原离婚案当时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这是一个新案件,应该单独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