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得;刑事案件提请检察院后,是否会下达批捕文书,要根据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的认定,包括案件证据是否充分、批捕条件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批捕条件、是否达到批捕的准备等,要视具体情况决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如认为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可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