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子女的抚养权,离婚后可以修改,也就是所谓抚养子女的权利。从实际情况来看,无论夫妻双方达成离婚的方式如何,离婚前夫妻已经达成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以及子女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当事人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并不直接想要子女的抚养权,但是他们有探视权,同时还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实际上,离婚后过了一段时间,夫妻离婚后,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如父母抚养条件发生变化,那么,父母一方或双方都会有改变子女抚养权的想法,出发点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在此情况下,如果双方都希望改变子女的抚养权,子女的父母可以协商解决,修改子女抚养权。如仅一方有变更抚养权意向并无法达成协议,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如夫妻已离婚,如果离婚后有一方要求对子女抚养关系进行变更,或有子女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这一方应单独起诉。与此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庭应予以支持的变更抚养权的情节已有明文规定,在一方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时,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则然后法院应支持请求变更抚养权一方:(1)抚养一方患有重病的,或丧失能力,如丧失抚养孩子的能力;(2)抚养子女一方未能履行其抚养义务,或存在虐待子女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无法继续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况,(3)如果孩子已满八岁但尚未成年,则继续生活对孩子的健康不利;本人表示要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并且该方具有抚养能力;(4)提出变更抚养权一方有其他正当理由。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民法》(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父母亲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在离异之后,不管父亲还是母亲,孩子都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离异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与义务。离异之后,两岁以下的孩子,应由母亲直接抚养。如果孩子已经两岁了,父母双方不能达成一项抚养协议,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依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孩子已经满八岁,应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对子女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对子女利益的保护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无论是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还是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都要考虑子女的利益,流行的说法就是哪方养育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就由哪方来培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