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接受,收监说明已经判决,批捕并不等于判刑。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捕的,应当拘留在拘留所。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缴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逮捕的,可以对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八十一条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保释措施并不足以防止出现下列社会危险,(a)可能犯下新罪行的;㈡存在危及国家安全的危险,有现实危险的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㈢可能造成破坏、伪造证据,妨碍证人作证或串供的;(四)对受害人、检举人或控告人可能进行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逃跑。核准或决定逮捕时,应将疑犯、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考虑。对于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人,可处以十年监禁以上刑罚,或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处以监禁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者,应将其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