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检察机关不批捕,只是检察机关不符合逮捕条件,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仍然要追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种类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的相应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提请公安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做出逮捕决定通常存在于三种情况:1.一是被拘留者并不涉嫌犯罪或犯罪情节明显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2.二是涉嫌犯罪,犯罪事实清楚,事实的确如此,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但可处以监禁处罚;三、怀疑犯罪行为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事实不明.证据不足,未满足逮捕所需的证据条件;4.4.4是被捕,确实是患有重病或怀孕.哺乳自己的婴儿的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