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看孩子的具体情况。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养育子女的责任一直到子女十八岁为止。一般来说,超过18岁,父母就没有法定年龄。父母已经不能确定子女在大学期间的赡养责任,包括抚养费用。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子女在十八岁以上时,还需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即:
(1)儿童仍在接受高中或更低的教育;
(2)儿童不是由于主观原因而不能正常生活的。
对不属于上述情形,18岁以上的家长对子女不承担抚养义务。
很多时候,养育孩子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感情纠葛。要妥善解决子女抚养纠纷,除法律规定确定抚养费的给付标准、给付期限等事项外,还需要大量的技巧来化解男女双方、甚至家庭之间的矛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