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每月总收入的20%-30%来支付。如果孩子有两个以上,则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按不正当年总收入或各行业平均收入确定。但实务中具体金额的确定,不能以机械的套条适用,可以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儿童的实际支出做出一定的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