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行使权利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以保管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其使用和处分必须有利于未成年人。父母亲不得任意使用未成年人的财产,不得将其财产赠与他人,变卖或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行为。
未成年人拥有受管理的财产,受保护的权利:父母不得随意处置子女的财产。父母亲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处分,前提必须为子女的利益,以其健康成长或受教育等必需,如子女上学,治疗疾病需花费大量。除非为了子女的利益,不能以任何理由出售、赠与、分割、设定抵押等方式处理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