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双方购买的财产已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这些财产所产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方,经营收入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或配偶分享所分担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病以及对有法律义务的人的治病所负的债务;
5、抚养孩子所产生的债务;
6、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7、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所负的债务;
8、是支付必要的社会交通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是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被视为丈夫和妻子共同债务的其他债务。总之,家庭生活中会有一些债务,比如银行贷款和信用卡贷款。当一对夫妇处理离婚手续时,他们不必先偿还完债务。他们可以协商确定离婚后共同债务承担方式,份额和比例。离婚登记结束后,他们各自承担自己的债务。原则上,共同债务是用共同财产偿还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