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捕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增加,但也并非不可能,即使在公安阶段没有成功的情况下,到检察院的起诉科仍可积极争取取保候审。如业绩良好.后果不严重,则可在法院阶段,即使未获得保释,也可申请缓刑。自然,在法理范围内,法律上的操作方法,还是要讲究技巧。
保释条件:保释
1.可处以管制.拘留或单独适用附加刑。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无需拘捕,但可以逃避侦查.起诉、审判以及其他妨碍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应适用取保候审,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比较严重,但是在采取取保候审的时候不会产生社会危害,而且没有逮捕的必要时,应当采用保释。
3.因病而生活无法自立的,应当被逮捕,但患有重病且不宜拘留的,可保释。
4.根据法律应逮捕,但是怀孕或哺乳自己的婴儿。有这种情况,逮捕前发现的,不得逮捕;逮捕后,发现时,即改变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方式。
5.经审讯.审查,已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它指对被拘留者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充分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无法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收集相关证据,并需要继续收集证据。
6.被拘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侦查阶段.起诉.一审.二审审理期间不能结案,使用取保候审方法并无社会危险。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条例》第37条第7项,对持有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保释。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