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0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应根据子女的意愿来判断其是否为离婚。如果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其父亲或随同母亲的生活发生争执,父母应考虑其意见。子女超过十岁时,法庭主要依据子女的意愿作出判决,除非其中一方有吸毒、家暴、传染性疾病等不适合照顾子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规定:对于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对于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争议时,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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